苏州成立火灾隐患举报中心 500万重奖举报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09 14:51
即日起,苏州公安消防部门将撒开一张大网展开一场地毯式“清剿火患”战役。同时,为了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强化“清剿火患”战役,苏州在江苏省率先成立火灾隐患举报中心,设立500万基金奖励重大火灾隐患举报人,这也是苏州公安消防首次实施有奖举报。
 
据了解,今年1至9月份,苏州全市火灾总数同比去年下降14.8%,死亡人数下降55.6%。截至昨日,各级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43207家,累计发现火灾隐患5394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5001处,临时查封895家,人均7.6家;责令“三停”234家,行政拘留22人。
 
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苏州公安消防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苏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国祥表示,此次清剿火患将做到四个“百分百”,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率100%;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苏州火灾隐患举报中心在江苏率先成立,并首次采用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重大火灾隐患。”苏州市消防支队政委陈月球说,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具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等四种情节且情况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的要求。陈月球表示,此次举报接受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以及举报人直接举报等多种形式,公安消防部门对于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据悉,获得重大火灾隐患奖励举报应明确具体、事先未被公安消防部门掌握、经查证属实。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奖金为每次500元人民币,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